2008年9月3日,上海市政府向社会正式公布最新审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意见》就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提出了有方向性的、可操作的、又有阶段性目标的原则和具体措施。据预测,上海国企改革后,在企业法人单位中,按照登记注册类型分组,国有企业数量将占单位数的5.5%,集体企业将占10.5%,私营企业将占61.0%,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占10.6%,股份有限公司占1.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2.3%,外商投资企业占2.4%。
辨析: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和发展,国有经济在社会总资产中的比重有所下降,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在逐步削弱。
(1)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即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必须占支配地位,并不是由国有经济在社会总资产中的比重和数量决定的,事实上国有资产不可能在布局上面面俱到。
(2)改革的实践证明,国有经济比重适当下降不会影响其主导地位,相反,国有资产通过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控制大量的社会资本,从而使国有经济对国民经济的主导作用得到增强。
(3)可见,只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国家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国有经济控制力和竞争力得到增强,在这个前提下,国有经济比重减少一些,不会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也不会削弱国有经济对国民经济的主导作用。
(4)题目的说法是不科学的。
本题考查对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这一知识点的理解能力。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并非取决于其在社会总资产中的比重,而在于其控制力。只要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有支配地位,并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的质量,就能充分发挥其作用,保证社会主义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