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6月某星期天,甲运输公司司机乙在为公司拉货时,因为饮酒,开车将丙撞成重伤,乙肇事后逃跑。丙躺于地,神志不清,丁路过,见状,拦起一辆出租车,掏出50元给(个体)司机戊,要求司机将伤者拉往己医院救治,司机答应,并将丙拉到该医院门诊室,值班医生庚在二楼打牌,戊见无人,遂将丙置于门诊室,离开。等值班医生打完牌回到门诊室时,丙已死亡。其妻丑起诉于法院。经医学鉴定,医治延误是丙死亡的原因之一。 问:
如由你来处理该案,应本着怎样的方法划分各个责任主体的责任
参考答案:首先,赔偿责任应在甲公司、戊司机、己医院之间划分。 其次,因为甲、戊、己的行为是间接结合而导致的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所以各方应各自就自己的行为的过失程度和原因力的大小承担各自的责任,他们相互之间并不连带负责。 再次,乙司机应就甲公司的赔偿责任向赔偿权利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庚医生应就己医院的赔偿责任向赔偿权利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最后,甲公司和己医院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分别向乙司机、庚医生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