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甲公司的注册资本为600万元,2005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 产品销售收入46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400万元。
(2) 产品销售成本3800万元,应缴纳增值税61万元,营业税14万元,城市维护建设
税和教育费附加6万元。
(3) 销售费用140万元(其中广告费用110万元,业务宣传费用30万元);财务费用 36万元;管理费用232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40万元,研究开发费用100万元,比上年增长20%)。
(4) 营业外支出100万元。其中,向技术监督部门缴纳罚款10万元。
(5) 甲公司2005年实际发放的职工工资总额为320万元(已作为成本费用列支),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工资总额为280万元,计提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教育经费60万元,该企业不能出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甲企业2005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甲企业适用33%的税率)

答案

参考答案:
(1) 计算甲企业纳税调整前所得=(4600+400)-3800-14-6-140-36-232-100= 672(万元)
(2) 计算纳税调整增加额
①广告费应调增额=110-(4600+400)×2%=10(万元)
②业务宣传费应调增额=30-(4600+400)×5‰=5(万元)
③业务招待费应调增额=40-[1500×5‰+(4600+400-1500)×3‰]=22(万元)
④向技术监督部门缴纳的罚款10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全额调增。
⑤工资的纳税调整增加额=320-280=40(万元)
三项经费的纳税调整增加额=60-(280×14%+280×1.5%)=16.6(万元)
注: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的经费,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不能提供《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的,其工会经费不能扣除。
纳税调整增加额合计=10+5+22+10+40+16.6=103.6(万元)
(3) 计算纳税调整减少额
由于甲企业2005年的研究开发费用比上年增长超过10%,因此可加计扣除实际发生额的50%,本题的调减额为50万元。
(4) 计算纳税调整后所得=672+103.6-50=725.6(万元)
(5) 甲公司2005年应纳所得税=725.6×33%=239.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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