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关于期间的计算,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因被告人脱逃而中止审理的期间,计入审理期限 

B.法院对提起公诉案件进行审查的期限,不计入审理期限 

C.被告人要求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自合议庭同意而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10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计入审理期限 

D.因当事人和辩护人申请调取新的证据而延期审理期限,不计入审理期限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

[考点] 延期审理、中止审理和终止审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刑诉法解释》第181条规定:审判过程中,自诉人或者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故而选项A错误。根据该司法解释第118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决定是否受理,应当在7日内审查完毕。对于人民检察院建议按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决定是否受理,应当在3日内审查完毕。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的期限,计入人民法院的审理期限。故而选项B错误。而根据该司法解释第165条的规定,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的,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被告人要求人民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合议庭同意的,应当宣布延期审理。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或者辩护律师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10日止,准备辩护时间不计入审限。据此,选项C错误。根据该司法解释第156条的规定:当事人和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应当提供证人的姓名、证据的存放地点,说明所要证明的案件事实,要求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理由。审判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认为可能影响案件事实认定的,应当同意该申请,并宣布延期审理;不同意的,应当告知理由并继续审理。依照规定延期审理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延期审理的时间不计入审限。故选项D为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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