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某国公民杰克逊18岁,在上海某商店购买一款手机,价值4000元人民币。三天之后,杰克逊在另一商店发现该款手机的价格便宜许多,便到前一商店要求退货,被拒绝。杰克逊遂向上海某法院起诉,理由是根据其本国法,男子满20岁为成年人,自己未届成年,购买手机行为应属无效。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认定杰克逊的行为无效,手机可以退货

B.认定杰克逊的行为有效,手机不能退货

C.认定杰克逊为限制行为能力人,但因本案所涉金额不大,判购买行为有效

D.法院应根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处理该案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考点] 外国人在我国进行活动时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 《民通意见》第180条规定,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事活动,如依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而依我国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应当认定为有民事行为能力。因此,杰克逊在我国进行民事活动时应该认定他有民事行为能力。那么他所进行的民事法律行为就是有效的,他所购买的手机不能随便退货。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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