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日,张燕购买了中原冶炼少量股票,由于尚未出售该股票,中浩天勤会计师事务所未委派注册会计师张燕担任中原冶炼审计项目组成员。要求:针对上述事项,逐项指出中浩天勤会计师事务所是否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并简要说明理由。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达公司)为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毛绒玩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系中浩天勤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中浩天勤会计师事务所遇到以下事项:(1)在2014年度中浩天勤会计师事务所曾接受丰达公司委托为其执行内部审计服务,监督其内部控制,评价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2)项目组成员赵青的母亲是丰达公司财务总监。(3)注册会计师田美为中浩天勤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并拟纳入审计鉴证小组,其父亲为嘉士力集团的总裁,嘉士力集团于2011年10月与丰达公司各出资50%成立了顺德公司。(4)审计项目组成员陈方持有某银行发售的股票型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的投资方向为一系列股票,其中包括丰达公司的股票。理财产品的收益与相关股票的综合市值挂钩,投资决策由银行决定。(5)拟纳入鉴证小组的注册会计师张蕾4个月前为丰达公司财务主管,离职后跟丰达公司没有任何联系,且不拥有丰达公司的股票。(6)中浩天勤会计师事务所2012年、2013年从丰达公司收取的全部费用占到了该所全部费用的比例达到了20%。(7)审计项目组成员陈炜持有丰泰集团价值20万元的股票,丰泰集团系丰达公司的母公司,丰达公司是丰泰集团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的规定,就上述事项逐项进行分析,并判断是否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并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产生不利影响。丰达公司为上市公司,属于公众利益实体,在这种情况下,会计师事务所不应提供与内部会计控制、财务系统或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审计服务。(2)产生不利影响。审计项目组成员的主要近亲属是审计客户的高级管理人员,所处职位可以对客户会计记录或财务报表的编制施加重大影响,只有把该成员调离审计项目组,才能将对独立性的不利影响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3)产生不利影响。项目组成员的主要近亲属和审计客户丰达公司同时在某一实体(顺德公司)拥有经济利益,并且经济利益重大,会因自身利益产生对独立性的不利影响。(4)可能产生不利影响。该理财产品投资的股票属于间接经济利益,如果涉及的金额很重大,投资的股票则会产生非常严重的不利影响,必须将项目组成员陈方调离或要求处置至经济利益不重大。如果涉及的金额不重大,则可以不调离或不处置。(5)产生不利影响,属于自我评价导致不利影响的情形。鉴证业务项目组成员曾担任鉴证客户的财务主管,是能够对鉴证对象产生重大影响的职位,而且离职的时间只有4个月,即使与丰达公司没有任何联系,也会因自我评价产生对独立性的不利影响。(6)产生不利影响。如果会计师事务所连续两年从某一属于公众利益实体的审计客户收取的全部费用,占其从所有客户收取的全部费用的比重超过15%,会因自身利益产生对独立性的不利影响。(7)产生不利影响。丰泰集团是丰达公司的母公司,对审计客户丰达公司拥有控制性的权益,且丰达公司对丰泰集团重要,因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组成员或其主要近亲属不得在丰达公司拥有直接经济利益或重大间接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