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万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盛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万盛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由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哲信会计师事务所于2015年初首次接受委托对万盛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指派注册会计师李军担任审计项目合伙人。要求:(1)针对万盛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简要说明哲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前应向中天会计师事务所询问哪些内容。(2)假如哲信会计师事务接受万盛公司委托,说明在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李军应当直接与万盛公司治理层沟通哪些事项。
答案
参考答案:
(1)哲信会计师事务所首次承接该项业务,在接受委托前,作为后任注册会计师应当与前任注册会计师中天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必要的沟通,并对沟通结果进行评价,以确定是否接受委托。接受委托前,向前任注册会计师进行询问是一项必要的沟通程序。沟通过程中通常值得关注,和询问的事项包括:①是否发现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存在诚信方面的问题;②前任注册会计师与管理层在重大会计、审计等问题上存在的意见分歧;③前任注册会计师向被审计单位治理层通报的管理层舞弊、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以及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④前任注册会计师认为导致被审计单位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2)注册会计师李军直接与治理层沟通的事项包括:①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②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③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④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⑤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⑥补充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