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2006年5月,广州市天河区大观路一化学品仓库发生爆炸,周边7000多人迅速疏散。发生事故的化学物品是连二亚硫酸纳,俗称保险粉。这种化学物品遇水、遇潮自燃,还会产生烟雾。根据广州市安监等部门初步调查,广州市瑞兴泰化工有限公司违法在某单位内私设危险化学品仓库,且在下雨潮湿的环境下大量装卸遇湿自燃的危险化学品连二亚硫酸钠,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事故发生时,储存有连二亚硫酸钠35吨、焦亚硫酸钠10吨、亚硫酸钠10包、甲基丙烯酸甲酯2桶。

储存、装卸搬运会对环境产生什么影响?如何把这种影响降到最低?

答案

参考答案:

(1)储存对环境的影响表现为:①进行物流作业时,发出的噪声;②储存中的所有商品都可能因物流作业不当,对周边环境造成空气、土壤、水体等污染,尤其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储存过程中,如果储存不当还可能造成爆炸或泄漏,产生破坏性的环境污染;③储存养护时的一些化学方法,如喷洒杀虫剂,会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

(2)装卸搬运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①装卸搬运工具在作业过程中产生噪声污染;②如果有燃料驱动,装卸搬运机械的运转将产生一定的尾气污染;③搬运工具行驶中由路面或搬运物产生的扬尘;④装卸搬运不当,商品损坏,造成资源浪费和废弃;废弃物还有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如化学液体商品的破漏造成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

(3)可采取的措施有:①利用物流仓储系统减少对工作及生活环境的污染和影响,如对有害物资的储存、黑暗条件下物资的存储,可利用自动化仓储系统解决管理和存取问题,降低工作的危险性:②减少物流仓储系统本身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如设备噪声、移动设备的震动、烟尘污染、设备的油渍污染、视觉污染,集中库存可减少对周围环境的辐射面;③通过采用自动化系统,充分考虑人机工程学原则,使管理、操作和维护环境相协调:④采用正确的储存和装卸搬运方法,减少作业过程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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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与传统作文考试不同,是对分析驾驭材料的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的测试。  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材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的材料,按照后面提出的“申论要求”依次作答。 二、给定材料  家用轿车已大量进入寻常百姓家庭,与此同时,与汽车相关的消费问题时有发生并快速增长。汽车相对于其 他日用商品属于大额的高级消费商品,与保险紧密相连。日前,北京市消协组织法律专家对汽车消费领域中涉及 保险的“霸王条款”进行了点评,此举为营造良好的汽车消费环境加了一把油。  ●强制投保法无据  “乙方必须参加机动车全部保险(其中包括车辆盗窃险)。”――这是北京某停车场协议中的格式条款。  点评:该合同格式条款为不公平条款。机动车保险中只有第三者责任险是法律强制规定的保险,其他的险种 由当事人自主选择,可以办理,也可以不办理。该合同格式条款规定车辆存放人必须参加全部保险,是一种强制 交易行为。该合同格式条款的不公平之处在于:经营者将自己应当承担的经营风险,通过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而 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 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 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第十条 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 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该合同格式条款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 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  ●免赔规定不平等  赔偿处理的第(三)款为:“全车损失,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并实行20%的免赔率。被保险人未能提供《 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来历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证明 )》或免税证明的,每缺少一项,增加1%的免赔率。”――这是某保险公司汽车保险条款。  点评:该合同格式条款为不公平条款。消费者在购买车辆保险时,是按照车辆的购买金额,交纳相应保费购 买保险。而该条款规定“实行20%的免赔率”,即出险后,消费者只能获得80%的赔偿,而不能得到全额赔款。 实际上双方权利严重不对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 制交易行为。”该合同格式条款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获得赔偿的权利。  保险企业具有独占的经营地位,与其相比消费者显得十分弱小。在这种情况下,应通过合同形式限制自身权 利的不公平扩大,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的权益,而不应利用自身独占地位的强势,制定不平等合同格式条 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出险理赔应公平  “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的:发生全部损失时,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保险金额高 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实际价值的,按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这是某保险公 司的保险条款。  点评:该合同格式条款为不公平条款。消费者在购车后买保险时,要以新车的全部价款投保并交付相应保金。而在出险时,保险公司并不按照消费者投保的金额赔付,而是按“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双方的权利严重不对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 者的强制交易行为。”该合同格式条款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获得赔偿的权利。保险公司是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其合同格式条款的制定是否公平,涉及到所有的投保用户的权益。消费 者购买保险和出险理赔中所遇到的种种问题令消费者困惑不已。其中,保险合同格式条款的不公平比较突出。

就给定材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用1200字左右的篇幅,自拟标题进行论述。要求中心明确,内容充实,论 述深刻,有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