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希尔顿有房屋一套,租给尹其斯居住,约定的租赁期限是4年。在第3年的时候,希尔顿不幸去世,接着,尹其斯也不幸死亡。该租赁房屋由希尔顿之子希蓝峰继承,其要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而先前与尹其斯一起居住的妻子伊姆利不愿意,那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希蓝峰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因为希蓝峰是房屋的新所有人

B.希蓝峰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但应当给伊姆利以适当补偿

C.希蓝峰无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因为伊姆利依原租赁合同继续承租,并且租赁使用权对新房主继续有效

D.希蓝峰无权收回房屋,应当与伊姆利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考点] 租赁优先权 本题牵涉两个问题,租赁物所有权的变动和承租人的死亡问题。参见《合同法》第229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234条: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依此,C项为正确答案。

问答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