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一星公司与澳门一家公司就购买一批文化用具进行磋商,一星公司在传真中言明如达成协议则以最终签订售货确认书为准。澳门公司在接到一星公司的最后一份传真时认为双方已就该笔买卖的价格,期限等主要问题达成一致,遂于2006年12月24日向一星公司开出信用证,但一星公司以信用证上注明的价格条件不能接受为由拒绝发货。依照法律,下列关于该案的表达中正确的是( )。

A.买卖合同不成立,一星公司有权拒绝发货

B.买卖合同不成立,一星公司有权拒绝发货,但应补偿澳门公司相应的损失

C.买卖合同已成立,一星公司应履行合同

D.买卖合同已成立,但因未发生实际损失,故一星公司不承担法律责任

答案

参考答案:A

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