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处置集体土地的行为中,哪一项无须经过人民政府审批( )
A.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B.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
C.国家建设征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
D.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设用地设立乡(镇)村企业
参考答案:A
解析: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只有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因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须经过人民政府审批。故A项应选。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由此可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须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故B项不符合题意。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国家建设征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要经批准。”故C项不符合题意。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按照前款规定兴办企业的建设用地,必须严格控制。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按照乡镇企业的不同行业和经营规模,分别规定用地标准。”故D项不符合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