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天籁网站与火火唱片公司就录音制品《晴天》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签订了许可使用合同,按•约定支付报酬后,即开展了网上原版音乐下载业务。天籁网站的行为:( )

A.属于合法使用

B.构成侵权,因为该行为应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而非取得录音制作者的许可

C.构成侵权,因为该行为未取得表演者的许可

D.构成侵权,因为该行为还须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考点] 邻接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作者对自己的作品享有著作权以及由此派生出的作品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等权利。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属于一项著作财产权;并能够产生收益。《著作权法》第28条规定:“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依照本法有关规定使用他人作品的,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本案中,火火唱片公司在未经原作者同意的情形下,授权天籁网站通过网络传播录音制品,侵犯了原作者的著作权,而天籁网站也因为没有得到原作者的合法授权而构成侵权。因此, D当选,ABC不选。

单项选择题
判断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