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张某听说邵甲家中非常有钱,于是产生了将邵甲的儿子邵乙绑架以便勒索财物的犯罪意图。某日,张某准备了口罩和麻药,一路跟踪邵乙到了学校。到了下午放学的时间,张某将邵乙单独骗了出来,告诉他带他去玩电子游戏。张某将邵乙带至一山洞中,用事先准备好的口罩捂住邵乙的嘴,并用麻药将其迷昏。然后张某用绳索将邵某捆绑起来,同时准备第二天打电话向邵甲家勒索财物。但第二天上午张某下山打电话途中,看到山下面有几辆警车正在呼啸,因而心生恐惧,决定放弃绑架邵乙并且将其释放回家,于是张某回到山洞中,将邵乙释放后潜逃。
问:张某的行为属于绑架罪的既遂形态、未遂形态还是中止形态如何处理请说明理由。

答案

参考答案: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得逞。犯罪中止是指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并且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从主观上说,在有条件继续实施犯罪的情况下,行为人必须自愿放弃犯罪,而不是出于其他原因致使犯罪不能继续进行。从客观上说,犯罪中止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之后,既遂之前。行为人必须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产生。犯罪中止法定的时间条件是“在犯罪过程中”。是否是“在犯罪过程中”,不应当以是否既遂为标准,而应当以犯罪是否实际完成为标准。
本案中,张某的行为已构成绑架罪的既遂,不可能再是中止。
根据《刑法修正案(七)》第6条的规定,对绑架罪的法定刑增加一档“情节较轻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刑法原来对绑架罪处10年有期徒刑的最低法定刑降为5年有期徒刑,以适应绑架罪的复杂情况,贯彻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对本案中张某的处罚可以适用上述新修订的规定。
因张某虽构成绑架罪,但最终释放了人质,放弃勒索钱财,符合情节较轻的规定。

单项选择题 A1/A2型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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