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20岁的女青年鄂某在南方某城市打工期间曾怀有男友赵某的孩子,其男友赵某是已有一个儿子的离婚男子,想要一女孩。鄂返回北方家中休息期间B超检查怀的是男孩,虽自己作主人工流产,但鄂觉得无法向男友交待,遂产生抱一个女孩子的想法。于是在2009年11月某日凌晨,假扮护士溜进某医院产科住院部,以检查新生儿为名骗取刚生下女儿15天的产妇王某夫妇信任,将王的女儿抱走。警方在十天后于南方某城市抓获鄂某,并抱回王某的女婴。
问:对鄂某行为如何认定说明理由。
答案
参考答案:本案中鄂某的行为构成了拐骗儿童罪。
鄂某拐骗抱走刚出生女婴的行为在客观上符合拐卖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的特征;但在主观上,鄂某骗取抱走女婴的行为并不是为了出卖牟利,而是为了自己和男友收养,这符合了拐骗儿童罪的主观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