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甲公司为我国企业所得税居民企业,2013年发生的合理工资、薪金总额为1200万元,当年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为50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2013年甲公司税务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A.甲公司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应当据实扣除
B.甲公司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除另有规定外,只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30万元
C.甲公司就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应调增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
D.甲公司未能在2013年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准予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答案
参考答案:B, C, D
解析: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在本题中,甲公司2013年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限额=1200×2.5%=30(万元),超过部分20万元,应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但可以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