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上海市、()、广东省、深圳市启动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工作。

A.江苏省

B.福建省

C.山东省

D.浙江省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 2011年10月,财政部在《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的通知中指出,2011年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主要是为了在制度上做一些探索,为今后地方政府自主发债做铺垫。故选D。

单项选择题 A3/A4型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