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定义:
①无效民事行为:指欠缺法律行为根本生效要件,自始、确定和当然不发生行为人意思之预期效力的民事行为。
②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是因行为有法定的重大瑕疵而须以诉变更或者撤销的民事行为。
③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指行为成立时,其是有效还是无效尚不能确定,还待其后一定事实的发生来确定其效力的民事行为。
典型例证:
(1)9岁的李某把自己家里的一套餐具送给了黄某
(2)张某有一个家传的瓷碗,一天顾某来家里做客,看到说自己比较喜欢,想买下来,张某不知道其价值,就把碗送给他了,可是过了一段时间他从古玩市场了解到那只瓷碗是古董,价值好几百万
(3)12岁的王某将自己的自行车卖给了彭某
上述典型例证与定义存在对应关系的数目有( )。

A.0个
B.1个
C.2个
D.3个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 (1)为无效民事行为。李某9岁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行为不发生行为人预期的效力。(2)为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张某不知道其家传瓷碗价值很大,因此其赠与行为可撤销。(3)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王某的行为需要其监护人进行追认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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