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王某是一名16岁的中学生,拥有发明专利一项,王某与20岁的张某约定成立合伙企业,王某提供发明专利作为出资,不参与合伙企业事务的管理和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由张某全权负责,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合伙企业成立

B.合伙协议中对合伙事务处理的约定无效,合伙企业不成立

C.合伙协议中对合伙事务处理的约定无效,但是合伙企业成立

D.合伙人不符合法律规定,合伙企业不成立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9条规定,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本题中王某只是一名16岁的中学生,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与张某一起设立合伙企业,所以D选项正确。《合伙企业法》第25条规定,合伙人可以约定由一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以合伙协议中对合伙企业事务处理的约定符合法律规定,所以BC选项不正确。

选择题
填空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