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假定某企业2009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该企业在A国设有分支机构,A国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A国税率为20%,在A国缴纳了10万元的企业所得税;则该企业2009年在我国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 )。

A.15万元

B.25万元

C.27.5万元

D.37.5万元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 该企业按我国税法计算的境内、境外所得的应纳税额为(100+50)×25%=37.5(万元);A国扣除限额=50×25%=12.5(万元);在A国缴纳的所得税为10万元,低于扣除限额12.5万元,可全额扣除;所以该企业2009年在我国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37.5-10=2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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