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甲与乙系父子关系,甲起诉乙请求给付赡养费。法院确定开庭审理后,对甲和乙都进行了传票传唤。但法院开庭审理时,乙未到庭,也没有向法院说明理由。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如何处理

A.应延期审理

B.应中止诉讼

C.可以拘传乙到庭

D.可以缺席判决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审判程序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民诉意见》第112条进一步明确了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的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民事诉讼法》第132条规定,必须到庭的当事人没有到庭的,可以延期审理。此题中被告乙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庭应延期审理,再次传唤,所以A项是正确的。

判断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