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人的抗辩.又称相对抗辩或主观抗辩,是票据债务人仅可以对特定的票据债权人提出的抗辩,包括( )的抗辩。
A.对无权代理所做
B.保全手续欠缺
C.否定票据行为有效成立
D.债权人欠缺实质上的受领资格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大纲要求] 掌握 [习题解析] 本题考查重点是对“判断合同履行中的三类抗辩权行使是否合法”的掌握。人的抗辩又称相对抗辩或主观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仅可以对特定的票据债权人提出的抗辩。这类抗辩是基于票据当事人之间的特定关系而产生的,只能对特定的票据债权人行使。当债权人(持票人)发生变更时,这种抗辩便被切断,债务人不得再以原来的事由对新的债权人行使抗辩。按照抗辩人的不同,人的抗辩也可分为两类:一是一切票据债务人可以对特定的债权人形式的抗辨,包括债权人欠缺实质上的受领资格的抗辩和票据债权人欠缺形式上的受领资格的抗辩。二是特定债务人可以向特定的债权人行使的抗辩。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