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邱某与其父在家搞个体经营,开业数月,经营额为3万余元,应纳税额2200余元。税务所25次开出纳税通知单,催其纳税,由于逾期不交,税务机关对其加收滞纳金2000余元,合计4000余元。税务机关多次派人催缴,邱拒绝缴纳。为维护国家税收法规的严肃性,市税务机关干部王某前往催收税款。邱某不但抗拒不缴,而且辱骂王某。王某据理力争,邱某上前对王某拳打脚踢,致使王某身受重伤。对邱某的行为如何认定( )

A.抗税罪

B.抗税罪与故意伤害罪

C.故意伤害罪

D.妨害公务罪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本题考故意伤害罪,暴力抗税致人重伤,属于一行为同时触犯数个罪名的想像竞合犯,从一重罪论处。参见《刑法》第202条和第234条。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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