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张甲、张乙、张丙祖孙三人各出资 20000元、30000元、25000元修建了一栋三层小楼。建楼前三人约定建成后张甲、张乙、张丙分别住一楼、二楼、三楼,但对所有权的归属未明确约定。楼房建成后,因对楼房的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如果三人不能协商解决,该楼房的所有权应怎样处理

A.推定三人共同共有

B.推定三人按份共有

C.推定三人区分所有

D.认定张甲拥有所有权,张乙、张丙拥有使用权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考点] 共有物的推定 依据《物权法》第103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故A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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