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居住在美国芝加哥的美籍华人杨迪与中国公民徐英系夫妻。2000年3月,徐英以双方长期分居、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向中国H市S区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杨迪离婚。杨迪于2000年4月23日收到了起诉状副本,并于2000年5月8日向H市S区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H市S区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了杨迪的该申请,并于2000年5月 20日向杨迪送达了裁定书。杨迪当日签收了该裁定书,并表示不上诉,但又于2000年 6月18日就管辖权异议裁定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对杨迪的上诉,下列选项哪个是正确的()
A.杨迪对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无权上诉,其上诉无效
B.杨迪因在接到驳回管辖权异议裁定书时已表示不上诉,所以其后来的上诉应视为无效
C.杨迪的上诉已超过上诉期限,故已丧失了上诉权,上诉无效
D.杨迪的上诉符合法律规定,其上诉有效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49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 30日内提出答辩状。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或者提出答辩状,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所以选项C错,选项D正确。 《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2款决定,对前款第(1)、(2)、(3)项裁定,可以上诉。而该条第1款第(2)项正是对管辖权有异议的,所以选项A是错的。 只要在法定上诉期间里,递交书面上诉状,其上诉均为有效。所以选项B是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