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甲乙两国签订了一份关于共同开发国际海底区域洋底海洋资源的条约,条约规定合作期间所开发的资源为两国共享,该条约已经两国政府签署,并由国会批准通过,知悉该条约内容的丙国表示接受该条约的内容,并提交该国国会请求批准。甲乙丙三国都是《条约法公约》及《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关于该条约,正确的判断是哪项( )

A.根据“约定必须遵守”的国际法原则,该条约在甲乙两国之间有效

B.如果丙国国会批准通过,该条约在甲乙丙三国之间有效

C.即使丙国国会批准通过,该条约也只在甲乙两国之间有效

D.条约自始无效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考点] 国际海底区域制度;条约的生效[详解] 国际海底区域是《海洋法公约》确立的新的国际法概念和海洋区域,是指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床、洋底及其底土,即国家领土、专属经济区及大陆架以外的海底及其底土。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区域”及其自然资源是人类共同继承财产,任何国家不得对“区域”或其任何部分主张主权或行使主权权利,任何人不能将“区域”或其资源的任何部分据为已有。“区域” 内一切资源属于全人类,由国际海底管理局代表全人类加以管理。 区域内资源开发采取“平行开发制”:一方面由海底局企业部进行;另一方面由缔约国有效控制的自然人或法人与管理局以合作的方式进行。具体做法是:在区域内的一个矿区被勘探后,开发申请者向海底局提供两块价值相当的矿址,海底局选择一块作为“保留区”。另一块作为“合同区”与申请者签订合同进行开发。 甲乙丙三国都是《条约法公约》及《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不可以彼此间的约定对抗其所承担的条约义务。D正确。

单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