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某公司2008年销售货物取得收入1000万元,转让办公楼一栋取得收入500万元,取得财政拨款200万元,向某高校科研单位捐赠赞助费 100万元,请问其2008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多少( )
A.1400万元
B.1500万元
C.1600万元
D.1700万元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考点] 企业所得税基本内容[详解]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5条的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另据该法第6条的规定,销售货物收入、转让财产收入都属于收入总额,故销售货物和转让办公楼的所得都必须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7条的规定,财政拨款属于不征税收入,故200万元财政拨款不计入。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10条规定,赞助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1000万元+500万元=1500万元,即B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