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甲房地产公司与乙建筑公司签订了一份楼盘建筑施工合同,后乙经甲同意,将部分的管道安装工作交由丙建筑施工公司来做,并签订有书面合同。后经验收,丙所完成的管道安装工作严重不合格,乙所完成的工作也有重大的瑕疵,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丙与甲之间并未签订合同,丙只需向乙就他们之间的合同承担违约责任,而无须向甲承担任何责任

B.丙虽然与甲之间并未签订合同,但是丙仍然要就乙对甲所承担的合同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C.由于乙已将管道安装的工作交由丙来做,对此,甲知情而且表示同意,因此直接由丙对甲就此项工作负责,乙对此无需负责,乙只就其它工作向甲负责即可

D.丙需向乙就它们之间的合同承担违约责任,乙需向甲就他们之间的合同承担违约责任,而且丙需就他完成的管道安装工作与乙一道向甲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1)建设施工合同的分包是允许的,但不允许非法分包。合法分包首先需满足:被分包的工程不属于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工程。倘被分包的工程属于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工程的,该合同无效。本题中的"管道安装工作"应不属主体结构的施工工程,因此是可以被分包的。(2)合法分包还需经过发包人同意。同意包括两种情形;事前允许或者事后认可。发包人同意,该分包合同有效;反之,合同无效。故依据合同法理论,该类合同可被归为效力待定的合同。因此E错误。(3)在合法分包的情形下: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有合同关系,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有合同关系,但发包人与分包人之间并没有合同关系。然而,依据《合同法》第272条第2款,分包人却要依法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承包人一道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这是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例外。故AC错误。(4)不过各分包人承担连带责任的范围,仅限于自己完成的那部分工作,因此B也错误。

选择题
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有人说;“妥协是政治的灵魂。”许多国家的民主进程中都体现了妥协的存在。阅读材料,完成下列问题。

材料一:阿克顿说,“妥协是政治的灵魂,如果不是其全部的话”。达尔也说:“民主依赖妥协”。

材料二:法国之所以要用暴力革命来克服专制王权,原因就在于法国专制主义过于强大,王权与贵族坚决捍卫旧制度,不愿做出任何妥协,对立双方只好兵戎相见。然而,大革命并没有解决根本问题,此后近百年中,法国一直处于革命与复辟的轮回中,社会持续动荡,经济发展速度受到影响,工业化进程缓慢。直到1870年后,法国模式突然发生转折,由对抗转为妥协。此后没再发生大规模的革命,法国人开始用协商手段逐步建立起民主制度。

一一钱乘旦《各国现代化模式的比较》

材料三:美国宪法是美国建国初期多元利益集团谈判和妥协的结果;宪法所创立的也是一个利益谈判和妥协的政治机制;在美国两百多年的历史上,不同的利益集团(群体)因应不断变化的历史环境,利用依宪法衍生的宪政机制,就各自的利益和联邦的“公共”利益的定义和定位,相互进行一种连续不停的谈判和妥协;谈判和妥协使旧的宪法原则和实践得以修正,使新的宪法原则和实践得以产生,宪法的生命力不断得到更新,表现出一种“超稳定性”,成为一部“活着的宪法”。

——王希《原则与妥协》

材料四:传统的主流历史叙事否认这场“大妥协“具有任何积极意义,认为它恰恰体现了革命的不彻底性:大批旧官僚和立宪派“投机”革命,“篡夺”了革命果实;“大妥协”中优待清朝逊帝的做法,也为民国时的君主复辟埋下了伏笔。但近年以来,已有一些研究论文试图对这场“大妥协”作出不同的评价。如喻大华的《新论——兼探溥仪潜往东北的一个原因》指出,对袁世凯的妥协是孙中山的战略和策略。一个维系了二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要废于一旦,必须具备多种条件,绝非单凭武力能够解决,《清室优待条件》并非由袁世凯一方炮制,而是由南方首先提出,南北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章永乐《论清王朝与中华民国的“大妥协”》

依据材料三理解美国的宪法为什么能成为一部“活着”的宪法?结合所学知识回答,美国宪法制定中“多元利益的妥协”表现在哪些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