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2005年)某国公民杰克逊18岁,在上海某商店购买一款手机,价值4000元人民币。三天之后,杰克逊在另一商店发现该款手机的价格便宜许多,便到前一商店要求返货,被拒绝。杰克逊遂向上海某法院起诉,理由是根据其本国法,男子满20岁为成年人,自己未届成年,购买手机行为应属无效。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认定杰克逊的行为无效,手机可以退货

B.认定杰克逊的行为有效,手机不能退货

C.认定杰克逊为限制行为能力人,但因本案所涉金额不大,判购买行为有效

D.法院应根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处理该案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考点:自然人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  详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80条规定,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事活动,如依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而依我国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应当认定有民事行为能力。据此,B项正确。  评论:这道题可算一道原题,可参见2002年司法考试卷一第62题。

判断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