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2002年)塞纳具有甲国国籍,住所在乙国,于1988年死亡。塞纳的亲属要求继承其遗留在丙国的不动产并诉至丙国法院。丙国法院按照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塞纳的本国法即甲国法;但依甲国冲突规范规定又应适用塞纳的住所地法即乙国法;而乙国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丙国法律。此时,丙国法院适用自己本国法律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选项?

A.直接反致

B.间接反致

C.转致

D.双重反致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解析:反致,是根据法院地国的冲突规范指引应适用他国的法律,而根据他国的冲突规范本案又应适用法院地国的法律,最后法院适用了本国的实体法。间接反致是根据法院地国冲突规范本案应适用他国的法律,而根据他国的冲突规范指引本案又应适用第三国法律,而根据第三国的冲突法规范,本案又应适用法院地国法律,最后法院适用了本国实体法。转致即根据法院地国的冲突法规范,本案应适用他国法律,而根据他国冲突法规定,本案又应适用第三国法律,法院最后直接适用了第三国的实体法来解决本案争议。双重反致又称“完全反致”,是英国冲突法中的一种独特的做法,其含义为英国法院法官在处理某一案件时,如果依英国法而适用外国法,应假定将自己置身于该外国法律体系,像该外国法官依据自己的法律来裁判案件一样,再依该外国法对反致所抱态度,最后决定应适用的法律。本题中法律适用流程是先由法院地国丙国指向甲国,再由甲国指向乙国,又从乙国返回丙国,所以是间接反致,B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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