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我某外贸公司向某中东商人B出口盘钢一批,支付方式为L/C Sight Irrevocable,货物按时出运后,我公司向银行按时交单,后接议讨行通知,单据遭开证行拒付。开证行拒付的理由是:(1) B/L正本仅提供了一份,不够“全套”。(2) 提单上商品名称与L/C不符,只用了统称。试问开证行拒付是否有理为什么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开证行拒付理由不成立。 (1) 根据《UCP600》的规定全套单据包括一份以上正本提单,我方的交单符合规定。 (2) 根据《UCP600》的规定,除了商业发票上的商品名称必须和信用证的规定一致,其他单据商品的名称均可以使用统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