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车道的设置有什么要求?
参考答案:
对消防车道的设置要求分为以下四类:
(1)环形消防车道
1)对于那些高度高、体量大,功能复杂、扑救困难的建筑应设环形消防车道。
2)高层厂房、占地面积大于3000m 2 的甲、乙、丙类厂房和占地面积大于1500m 2 的乙、丙类仓库,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3)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时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必要时还应设置与环形车道相连的中间车道,且道路设置应考虑大型车辆的转弯半径。
(2)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
1)对于一些使用功能多、面积大、建筑长度长的建筑,如I形、U形、口形建筑,当其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大于220m时,应在适当位置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
2)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当其短边长度大于24m时,宜设置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沿街时,应设置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其间距不宜大于80m。
3)在穿过建筑物或进入建筑物内院的消防车道两侧,不应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或人员安全疏散的设施。
4)规模较大的封闭式商业街、购物中心、游乐场等,进入院内的消防车道的出口不应少于2个,且院内道路宽度不应小于6m。
(3)尽头式消防车道
当建筑和场所的周边受地形环境条件限制,难以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或与其他道路连通的消防车道时,可设置尽头式消防车道。
(4)消防水源地消防车道
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应设置消防车道。消防车道边缘距离取水点不宜大于2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