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我国社会主义税收的性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答案

参考答案:税收的本质,即在任何国家、任何社会,它都是凭借政治权力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的分配关系,这是不因国家不同、社会不同而改变的。但是,这种特殊的分配关系的阶级属性,却因生产关系的性质不同,即社会制度和国家的不同而不同。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是社会成员之间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结成的平等、互助合作的关系。社会主义税收的性质,用通俗、简要的语言来概括,就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1)社会主义税收的“取之于民”反映社会主义税收是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劳动者局部利益和政体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正确结合,是满足全社会共同需要而进行必要扣除的一种形式
我国税收在征税与纳税的矛盾上,反映的是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的一种非对抗性矛盾。它是人民整体利益、长远利益与纳税单位、个人的局部利益、眼前利益的矛盾。我国社会主义税收体现着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国家与纳税人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的整体与局部、长远与眼前利益的正确结合。社会主义税收的“取之于民”,也反映了社会主义税收是满足全社会共同需要的必要扣除的一种方式。社会主义社会人民当家作主,不存在经济剥削关系,但这并不意味着要把劳动者创造的社会产品,不折不扣地全部分配给劳动者。扣除是必不可少的扣除,是必要的扣除,是满足全社会共同需要的必要扣除。并且主要是通过税收对国民收入进行扣除,从分散的、各种不同的纳税人手中,集中到国家财政,来满足全社会的共同需要。社会主义税收是进行必要扣除的一种重要形式。
(2)社会主义税收的“用之于民”反映了税收所代表的这部分社会产品或国民收入,归全社会共同占有,为全体劳动人民的利益服务我们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做主,国家的财产就是全国人民的财产。国家通过税收集中起来的资金,归全国人民所有,通过财政预算的再分配,为全国人民的利益服务。国家通过预算支出的安排,把税收集中的资金,用于巩固国防和维护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 * * ,用于发展社会主义的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事业,用于国家的经济建设,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选择题
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