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解答题
甲、乙、丙三人共有人民币168元,第一次甲拿出与乙相同的钱数给乙,第二次乙拿出与丙相同的钱数给丙,第三次丙拿出与甲此时相同的钱数给甲,这时三人的钱数同样多。原来甲比乙多多少元?
答案
解:最后每人的钱数是:168÷3=56(元);
第二次拿完之后,甲有:56÷2=28(元),
丙有:56+28=84(元),乙有:56元;
第一次拿完之后,
丙有:84÷2=42元,乙有:56+42=98(元),
甲有:28元;
则原来乙有:98÷2=49(元),甲有:28+49=77(元);
所以,原来甲比乙多:77-49=28(元).
答:原来甲比乙多2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