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债权人甲和债务人乙都是居住在英格兰的法国人,他们在英格兰订立合同,当事人没有决定合同适用的法律,后由在意大利的丙为债务提供担保。后保证合同发生纠纷,保证人丙提出抗辩:依意大利法规定主合同因没有对价而无效,故属于从合同的保证合同也无效;债权人甲则主张依法国法主合同有效。那么,关于主合同是否有效对于法院审理保证合同来说,在国际私法上成为( )

A.识别

B.先决问题

C.法律冲突

D.反致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国际私法的先决问题。 本题中4个选项的法律含义分别如下: 1.识别 识别,是指依据一定的法律观点或者法律概念,对有关事实情况的性质作出“定性”或者“分类”,把它归人到特定的法律范畴,从而确定应援引哪一冲突规范的法律认识过程。识虽是决定援用冲突规范的前提。 2.先决问题 又称附带问题,是指一国法院在处理国际私法的某一项争讼问题时,如果必须以解决另外一个问题为先决条件,便可把该争讼问题称为“本问题”或主要问题,而把需要首先解决的另一问题称为“先决问题”或附带问题。 构成先决问题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主要问题依法院所在地国家的冲突规范必须以外国法作为准据法。 (2)需要先行解决的问题具有独立性,可以作为一个单独的争议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有自己的冲突规范可供援用。 (3)在确定先决问题的准据法时,法院所在地国家的冲突规范和实体规范与主要问题准据法所属国的冲突规范和实体规范均不相同,从而会导致不同的判决结果。 3.法律冲突 是对于同一民事商事关系因所涉及的各国立法不同且都可能对它进行管辖而发生的法律适用上的冲突。 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主要是:(1)同一个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中,有关各国法律对同一个问题的规定不同;(2)一个国家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另一个国家法律的域外效力同时出现在一个涉外民事关系中;(3)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国家在一定的条件下承认所涉外国法的域外效力。 4.反致 反致,是指法院所在地国家在根据本国冲突规范适用外国法的过程中,接受了该外国的冲突规范的指定,适用本国实体法或第三国实体法的制度。广义的反致主要包括:直接反致(图示:甲→乙→甲),转致(图示:甲→乙→丙);间接反致(图示:甲→乙→丙→甲);包含直接反致的转致(图示:甲→乙→丙→乙);完全反致(又称“英国反致学说”)。 识别、先决问题、法律冲突、反致之间的关系是:由于对同一民事商事关系所涉及的各国立法不同且都可能对它进行管辖而引发了法律冲突;各国为了解决法律冲突而规定了冲突规范;确定应援引哪一冲突规范的认识过程是识别;所涉各国冲突规范相互或连续指引时如何处理属于反致;识别是决定援用冲突规范的前提。 根据题干所示,一国法院在处理保证债务时,必须以解决主债务是否有效为先决条件。保证债务是主要问题,则关于主债务是否有效对于法院审理保证债务来说是先决问题。 因此,选项B为正确答案。

单项选择题

M公司最高层主管人员长期忧虑的一个问题是:生产车间的工人对工作缺乏兴趣,产品质量不得不由检验科来保证。公司在生产线的最后增设一个技术水平较高的班组,专门负责解决质量问题。但公司中很多人对于使用这种事后处理方法感到很不满意。

公司召集主要部门主管开会研究这个问题。生产经理认为,只要工程设计上加强改进许多质量问题就不会出现。他还认为人事部门没有更仔细地挑选工人,并且没有让生产部门参与到选拔工作中来。

总工程师认为如果标准要求再严一点,生产就会非常困难和费时,成本会大幅提高。

人事经理认为人事部门对公司启用和留用工人很少有或没有控制权。其次,车间的工作非常单调辛苦,所以工人对工作没有兴趣很正常。不过他建议公司一是要工人掌握几种操作技能,而不是制作一项简单的动作;二是工人每星期轮流换班,可以为工人提供新的和更有挑战性的工作。

人事经理的建议很快被采用,但结果不尽如人意。工人对新计划表示极大的不满。一个星期后,工人罢工,装配线关闭。工人们声称,新计划只是让他们要做比以前更多的工作并且训练他们去替代其他工人而不增加任何工资。

人事经理试图通过改变工作方式和扩大工作范围来提高工人的兴趣,这种方式属于双因素理论中的:()。

A.激励因素

B.兴趣因素

C.保健因素

D.工作因素

判断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