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某进出口公司与德国某公司签订砂糖出口合同,双方约定海上运输,中国公司委托中远集团承运,运输途中中远船舶被荷兰某船撞毁搁浅。结合《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和《汉堡规则》,以及我国相关法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根据《海牙规则》,中远集团应承担强制性适航义务,即在开航时必须谨慎处理,适当的配备船员、设备和船舶供应品,使货舱、冷藏舱和该船其他运载货物的部位适宜并能安全地收受、运送和保管货物;它规定的诉讼时效为1年
B.《维斯比规则》规定了对第三者的追偿诉讼,所以在对荷兰船舶进行1年的追诉后,仍有3个月的宽限期
C.依《汉堡规则》,对中国公司的索赔通知应在收货后第一个工作日提交。在损害不明显时,收货后15日内提交,延迟支付的索赔通知应在收到货后连续30日内提交
D.《海牙规则》是对目前国际航运业影响最大的一个公约,我国已加入该公约,《海商法》也借鉴了它很多的原则和精神,而《汉堡规则》和《维斯比规则》我国尚未加入,对我国不适用
参考答案:B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的三个重要国际公约的一些具体规定以及我国对三个公约的回应。 《海牙公约》第3条第l款规定:承运人在开航前与开航时必须谨慎处理,以便:①使船舶具有适航性;②适当的配备船员、设备和船舶供应品;③使货舱、冷藏舱和该船其他运载货物的部位适宜并能安全地收受、运送和保管货物;第6款规定的诉讼时效为1年。A选项缺乏开航前的限定,所以是错误的。 《维斯比规则》对《海牙规则》第6条做了两点修改:①诉讼时效为1年,双方协商可以延长。②对第三者的追偿诉讼,在1年的有效期满后,仍有3个月的宽限期。所以B选项是正确的。 按照《汉堡规则》的规定,索赔通知应在收货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提交;在损害不明显时,在收货后15日内提交;延迟交付的索赔通知应在收到货后连续60天内提交。公约规定的诉讼时效为2年。C选项混淆了时间,所以是错误的。 我国《海商法》确实借鉴了《海牙规则》众多的原则和精神,但是这三个公约中国目前均未加入,实践中,对于《维斯比规则》和《汉堡规则》所形成的一些国际惯例我国也多有借鉴,所以D选项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