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自2006年10月1日起,对于我国从《亚太贸易协定》成员国进口的协定项下货物,“进口非原产材料价值”与“不明原产地材料价值”合计不超过“船上交货价格(FOB)”多少百分比即符合原产资格公式的要求:
A.30%
B.45%
C.50%
D.55%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 根据《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规则的规定,成员国进口的协定项下货物,“进口非原产材料价值”与“不明原产地材料价值”合计不超过“船上交货价格(FOB)”的55%,即符合原产资格公式的要求。本题为新知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