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案情:甲、乙国有企业与另外7家国有企业拟联合组建设立永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永发公司),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是:公司股东会除召开定期会议外,还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须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2以上的董事或1/2以上的监事提议召开。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指出了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议方面的不合法之处。经全体股东协商后,予以纠正。
2005年3月,永发公司依法登记设立,注册资本为1亿元,其中甲以工业产权出资,协议作价金额1200万元;乙出资2400万元,是出资最多的股东。公司成立后,由甲召集和主持首次股东会会议,设立了董事会。2005年5月,永发公司董事会发现,甲作为出资的工业产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价额,为了使公司股东出资总额仍达到1亿元,董事会提出了解决方案:由甲补足差额;如果甲不能补足差额,则由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分担该差额。
2006年5月,公司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后,经济效益较好,董事会拟定了一个增加注册资本的方案,方案提出将公司现有的注册资本由1亿元增加到1.5亿元。增资方案提交到股东会讨论表决时,有7家股东赞成增资。7家股东出资总和为5830万元,占表决权总数的 58.3%;有2家股东不赞成增资,2家股东出资总和为4170万元,占表决权总数的41.7%。股东会通过增资决议,并授权董事会执行。
2006年3月,永发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依法成立了上海分公司。上海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违约被诉至法院,对方以永发公司是上海分公司的总公司为由,要求永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上述事实,请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永发公司股东会作出的增资决议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答案

参考答案:[参考答案:及解析] 永发公司股东会作出的增资决议不合法。《公司法》第44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而永发公司讨论表决时,同意的股东的出资额占表决权总数的58.3%,未超过2/3的比例。因此,增资决议不能通过。

单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 案例分析题

在台湾,制鞋业较发达,因而竞争也激烈。台北市的金华皮鞋公司在经营上常出别人不敢轻易尝试的新招,并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成绩。

一天,地处延平北路的金华皮鞋公司门口,挂出了“不二价”的特大招牌。所谓“不二价”即不还价。这在当时的延平北路可谓风险冒得太大。因为人们到延平北路买东西,即使打心眼里喜欢某物,也还要还点价,否则就觉得吃了亏。人们已形成概念:买东西照标价付钱是最傻不过的。久而久之,厂商们索性把售价提高两倍左右,以便顾客还价时,交易折扣能让买卖双方满意。

金华公司实施“不二价”后,很多顾客对某双皮鞋非常中意,可就是由于根深蒂固的“怕吃亏”心理,总觉得照标价付钱亏了,许多眼见成交的生意都吹了。

金华遇到了历史上最冷清的时期。许多职工抱怨:“创什么新,干脆恢复原先的做法,制定虚泛价格,来满足顾客捡便宜的心理。”公司老板叫杨金彬,主意是他出的。听到职工们的抱怨,杨考虑:“以自己多年经营皮鞋的经验来看,此次打出‘不二价’新招,是有点令人发寒;但从价格上看,本公司售价是依据皮鞋质料、做工、市场状况而确定的,且比别人的标价低一倍,自己没有亏待顾客。”经再三权衡,他认为“顾客会货比数家,再来金华的。”便决定挺一阵子。

果然不出杨老板所料,时隔不久,金华公司门庭若市,许多顾客到可以讨价的商店购买,打折后,皮鞋价格往往仍比“金华”为高。因此,顾客们纷纷回头光顾金华。不二价的真正用意,总算被顾客了解并接受了。职员们愁眉锁眼的脸上也露出笑颜。许多厂商看到“金华”的成功,纷纷效法,渐渐地搞起了不二价和公开标价。现在到延平北路,再也不见以往那种漫天要价和顾客大杀价的现象了。

金华公司根据众多的竞争者采用了自己的市场定位,即()

A.根据消费者习惯看法

B.根据产品所能体会到利益

C.根据价格和质量关系

D.根据产品使用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