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属于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公司会计人员在2005年结账前进行对账时,发现如下错账(会计分录中的金额单位为万元):
(1)甲公司2月,购买乙公司股票作为短期投资(购买时不含已宣告未发放的现金股利)。3月收到乙公司分配的现金股利200万元。3月编制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200贷:投资收益 200
(2)甲公司7月,以银行存款支付生产车间固定资产修理费用78万元。7月编制的会计分录为:借:制造费用 87贷:银行存款 87
(3)甲公司8月,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500万元,增值税85万元。款项已收到存入银行。8月编制的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 58.5贷:主营业务收入 5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
(4)甲公司11月,以银行存款支付广告费20万元。11月编制的会计分录为:借:营业费用 20贷:银行存款 20
甲公司登记账簿时,在“营业费用”和“银行存款”账户登记的金额为2万元。
要求:
(1) 指出对上述错账应采用何种更正方法。
(2) 分别编制错账更正会计分录。
(“应交税金”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及专栏名称,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参考答案:(1) 业务(1)采用红字更正法。
业务(2)采用红字更正法。
业务(3)采用补充登记法。
业务(4)采用划线更正法。
(2) 错账更正的会计分录
业务(1)
借:银行存款 200
贷:投资收益 200
借:银行存款 200
贷:短期投资 200
业务(2)
借:制造费用 9
贷:银行存款 9
业务(3)
借:银行存款 526.5
贷:主营业务收入 45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6.5
业务(4)
无需编制会计分录,只需按划线更正法将账簿中的金额由2万元改为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