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民法理论称此种权利为( )。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先诉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债务人抗辩权

答案

参考答案:C

填空题
判断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