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增值税税率17%。2009年11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协议,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成本为45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价格为55万元,增值税为9.35万元。协议规定,甲企业应在2010年3月31日将所售商品购回,回购价为60万元,另需支付增值税10.2万元,假如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则2009年12月31日,甲公司因该项业务确认的“其他应付款”账户的账面余额为( )万元。

A.70.20

B.60.00

C.64.35

D.57.00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 “其他应付款”账户的账面余额=55+(60-55)/5×2=57(万元)。

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