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某在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国有高新技术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软件产品开发、生产、销售,2002年缴纳企业所得税42万元。2003年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取得自行开发软件产品销售收入4 000万元,买卖国债收益4万元,买卖股票净收入 44万元,收到超税负返还的增值税200万元。 (2)产品销售成本2 800万元,销售税金5万元。 (3)产品销售费用510万元,其中业务宣传费43万元,无真实凭证的佣金30万元;管理费用380万元,其中上年自行开发的新技术开发费本年作为无形资产摊销处理,摊销金额36万元,为职工投保健康保险100万元;财务费用2万元,其中2003年4月1日向银行借入资金30万元,年利率4.8%,全部用于购买国产设备,该设备于2004年3月1日办理竣工决算投入使用。 (4)2003年8月31日销售外购专利权取得收入90万元,该专利权于2002年12月1日购入并投入使用,购入金额为60万元,使用时按10年计算摊销。 (5)2003年4月1日,企业购买国产设备一台,价税合计100万元并取得没备发票,其中财政拨款2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50万元,银行贷款20万元,该批设备用于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已经税务机关审批确认符合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优惠条件。 (6)境外某国分支机构2003年分回利润60万元,已在该国缴纳公司所得税10万元。 要求:根据税法规定,计算该企业2003年汇算清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1)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但纳税人买卖国债收益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纳税人买卖股票的净收益也应并入应纳税所得额。 (2)根据税法规定,对软件开发企业收到的超税负返还的增值税不并入应纳税所得额。 (3)根据税法规定,转让专利权取得收入90万元,为应税收入。 (4)根据税法规定,业务宣传费按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的5‰在税前扣除。 可扣除的业务宜传费=(4 000+90)万元×5‰=20.45万元 业务宣传费超支额=(43-20.45)万元=22.55万元 (5)根据税法规定,无真实凭证的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6)上年自行开发的新技术开发费已在上年管理费用列支,本年不得再摊销开发费。 (7)为职工投保的健康保险属商业保险,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8)根据税法规定,购进的固定资产在尚未竣工决算投产前的利息支出,全部计入该项固定资产原值,不得在税前扣除。 不得在税前扣除的利息支出=(30×4.8%÷12×9)万元=1.08万元 (9)专利权已摊销的成本=(60÷10÷12×9)万元=4.50万元 转让专利权净成本=(60-4.50)万元=55.50万元 (10)应纳税所得额=[4 000+4+44+90-2 800-5-(510-22.55-30)-(380-36- 100)-(2-1.08)-55.50]万元=575.13万元 (11)根据税法规定,在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额=575.13万元×15%=86.27万元 (12)国产设备投资可抵免税额:根据税法规定,国产设备投资是指除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各种资金投资,即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资金等。 抵免限额=(50+30)万元×40%=32万元 2003年应纳税额比2002年增加部分=(86.27-42)万元=44.27万元 抵免限额小于新增税额,可全额抵免。 2003年抵税后应纳税额=(86.27-32)万元=54.27万元 (13)境外分回利润处理 境外已纳税款扣除限额=[575.13+(60+10)]万元×32%×(60+10)万元÷[575.13+ (60+10)]万元=23.10万元 在该国已纳税款10万元,还应向我国补纳税款:(23.10-10)万元=13.10万元 (14)2003年汇算清缴应纳税总额=(54.27+13.10)万元=67.37万元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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