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2008年中国公民黄某在境外某国取得劳务报酬收入40000元,按该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6500元;取得偶然所得10000元,按该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3000元。回国后,黄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50
B.100
C.1000
D.1100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 境外所得的扣除限额为同一国家内不同应税项目,依照我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 劳务报酬在我国应纳税额=40000×(1-20%)×30%-2000=7600(元) 偶然所得在我国应纳税额=10000×20%=2000(元) 黄某的抵减限额=7600+2000=9600(元)>6500+3000=9500(元) 应补税9600-9500=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