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要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就应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市场竞争,从本质上说,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因此,在一个法制不健全的国家是不可能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以下哪项如果为真,则最能削弱上述结论?()

A.市场经济与法制经济不是一个概念

B.健全的法规体系可以有效地保障竞争的平等

C.完备的法规体系对发展市场经济非同小可

D.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依赖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A选项所述对题干没有影响;B选项所述加强了题中结论;C选项的“非同小可”不能体现出法规体系对发展市场经济是利还是弊;D选项所述与题干条件相反,如果D的说法正确,则题干的推理就犯了“因果倒置”的错误,则否定了题干推理的有效性。因此,D选项最能削弱题干结论。

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问题。

材料一

宪政制度能够在英国产生有赖于英国传统习惯和中世纪分封制度中有丰富妥协因素:分封制度本身接近契约关系;继承制度和婚姻关系在扩张领土上的广泛应用等等都是某种协商和妥协的产物。最为关键的因素是盎格鲁—萨克逊的贤人会议的传统,教会的制约和习惯法的限制使得国王几乎从来都没有演变为东方式的完全不受限制的专制君主。克伦威尔在内战后借助议会军建立起来的专制统治使得英国人充分认识到,通过圣洁的革命建立起来的专制统治比传统君主制度危害更大。丰富的妥协经验和对革命以及革命建立起来的专制统治危害的认识使英国人更倾向于采用渐进妥协的方式完成政治变革。

——王从圣《各国民主制度的建立途径》

材料二

很简单,如果没有辛亥革命,中国可能会通过渐进改良的方式实现社会的转型。在辛亥革命之前,清政府已经在进行改革。比如,那时制订的法律,在今天看也是很超前的。

——李泽厚《告别辛亥革命》

材料三

美国宪法是美国建国初期多元利益集团谈判和妥协的结果;宪法所创立的也是一个利益谈判和妥协的政治机制;在美国两百多年的历史上,不同的利益集团(群体)顺应不断变化的历史环境,利用宪法衍生的宪政机制,就各自的利益和联邦的“公共”利益的定义和定位,相互进行一种连续不停的谈判和妥协;谈判和妥协使旧的宪法原则和实践得以修正,使新的宪法原则和实践得以产生,宪法的生命力不断得到更新,表现出一种“超稳定性”,成为一部“活着的宪法”。

——王希《原则与妥协》

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概述美国宪法制定中,多元利益集团之间妥协的表现有哪些。分析美国宪法为什么能成为一部“活着的”宪法。

问答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