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2009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这一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A.从法的要素角度看,该规定属于任意性规则

B.从法的适用角度看,该规定在适用时不需要法官进行推理

C.从法的特征角度看,该规定体现了法的可诉性特点

D.从法的作用角度看,该规定为行为人提供了不确定的指引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规则的分类、法适用的一般原理、法的特征、法的作用。  选项A说法正确。按照规则对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或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所谓强行性规则,是指内容规定具有强制性质,不允许人们随便加以改变的法律规则。所谓任意性规则,是指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人们自行选择或协商确定为与不为、为的方式以及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规则。所以,该规定属于任意性规则。  选项B说法错误。法律人适用有效的法律规范解决具体个案纠纷的过程在形式上是逻辑中的三段论推理过程。  选项C说法正确。法是可诉的规范体系,具有可诉性。既然属于法,也就具有可诉性特点。  选项D说法正确。从立法技术上看,法律对人的行为的指引通常采用两种方式:一种是确定的指引,即通过设置法律义务,要求人们作出或抑制一定行为,使社会成员明确自己必须从事或不得从事的行为界限。另一种是不确定的指引,又称选择的指引,是指通过宣告法律权利,给人们一定的选择范围。所以,该规定为行为人提供了不确定的指引。

选择题
阅读理解与欣赏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5—7题。

子路、曾皙、冉有、公西华侍坐

子路、曾皙、冉有、公西华侍坐。子曰:“以吾一日长乎尔,毋吾以也。居则曰:‘不吾知也!’如或知尔,则何以哉?”

子路率尔而对曰:“千乘之国,摄乎大国之间,加之以师旅,因之以饥馑;由也为之,比及三年,可使有勇,且知方也。”

夫子哂之。

“求!尔何如?”

对曰:“方六七十,如五六十,求也为之,比及三年,可使足民。如其礼乐,以俟君子。”

“赤!尔何如?”

对曰:“非曰能之,愿学焉。宗庙之事,如会同,端章甫,愿为小相焉。”

“点!尔何如?”

鼓瑟希,铿尔,舍瑟而作,对曰:“异乎三子者之撰。”

子曰:“何伤乎?亦各言其志也。”

曰:“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

夫子喟然叹曰:“吾与点也!”

三子者出,曾皙后。曾皙曰:“夫三子者之言何如?”

子曰:“亦各言其志也已矣!”

曰:“夫子何哂由也?”

曰:“为国以礼,其言不让,是故哂之。唯求则非邦也与?安见方六七十,如五六十而非邦也者?唯赤则非邦也与?宗庙会同,非诸侯而何?赤也为之小,孰能为之大?”

5.下列各句中加点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A.比及三年            比:等到。

B.风乎舞雩            风:吹风。

C.夫子喟然叹曰        喟然:伤感的样子。

D.其言不让            让:谦让。

6.下列各句中,加点词的意义和用法完全相同的一组是

A.子路率尔而对曰      顺风而呼,声非加疾也

B.异乎三子者之撰      然后乃求谋臣,无乃后乎       

C.亦各言其志也已矣    以乱易整,不武。吾其还也

D.唯求则非邦也与      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东

7.下列对文章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有误的一项是

A.文章以记言的形式记叙了孔子和四个学生谈话的场景,既写出了学生们不同

的志趣、性格,又表现了孔子态度和蔼、思想明智、胸襟开阔的特点。

B.文章中孔子对子路、曾皙、冉有、公西华四个弟子所言之志的不同评价,表

现出他对子路的贬斥,对冉有、公西华的认同,对曾皙的赞赏有加。

C.文章以“言志”为中心组织材料,结构首尾完整,刻画的人物形象鲜明,语

言朴素自然,在简约的叙述中给我们勾勒了一幅先贤论志的图画。

D.文章选自《论语》,我们从孔子与弟子的对话中既可以读到孔子的政治、哲

学、文化思想,也可以体会到《论语》言简义丰、含蓄凝练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