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四)

背景材料

2012年6月A施工单位中标一项传输设备安装工程,建安工程费100W,其中材料费30W,(建设单位提供)施工费为建安工程费扣除材料费的80%,最终合同款为56.84W,其中施工费56W,安全生产费用0.84W,合同工期2012.7.1-2012.10.14,未约定保修期,项目经理部编制的进度计划横道图如下:

工程如期进行,系统测试时发现一段光缆衰减过大,不能满足设备要求:建设单位于2012.9.1,决定增加一个中继站及10KM管道光缆仍由A施工单位施工,施工费按照招投标确定的打折比例结算。增加了两个单向工程设计,主要费用预算如下:

1、中继站设备安装工程设备费50W,建安费5W,其中材料费3.5W

2、管道光缆工程建安费20W,其中材料费15W。

A施工单位接收了中继站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任务,拒绝了管道光缆工程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将管道光缆的任务另行委托给了B施工单位。

本工程除以上变更之外,其他工作与原设计相同。工程最终于2012.10.9完成,A施工单位同时将竣工技术文件和工程结算文件报送建设单位,工程于2012.10.24初检后进入试运行。2013.2.20完成终验后于次日零时正式投入使用。

建设单位应分别在何时完成A施工单位结算文件的审定和保修金外的工程款的支付。

答案

参考答案:

因为工程价款在500万以下,按照有关规定应从接到工程竣工结算报告或资料之日起

20天内完成审计,即2012年10月29日内完成结算文件审定。

按照有关规定,工程初验后3个月之内,双方按照合同价款、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价款结算,即为:2013.1.24日内。

单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 案例分析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