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审人民法院在审理张三涉嫌故意伤害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可能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法院审理后,下列情形处理正确的是:()
A.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同时作出对被告人强制医疗的决定
B.被告人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但不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或者不负刑事责任
C.被告人具有完全或者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照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D.被申请人具有完全或者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
参考答案:A, B, C
解析:《刑事诉讼法解释》第532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可能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对被告人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经鉴定,被告人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应当适用强制医疗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开庭审理前款规定的案件,应当先由合议庭组成人员宣读对被告人的法医精神病鉴定意见,说明被告人可能符合强制医疗的条件,后依次由公诉人和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发表意见。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和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可以进行辩论。《刑事诉讼法解释》第533条规定:"对前条规定的案件,人民法院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同时作出对被告人强制医疗的决定;(二)被告人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但不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或者不负刑事责任;被告人已经造成危害结果的,应当同时责令其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三)被告人具有完全或者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照普通程序继续审理。"故ABC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