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唐律疏议
答案
参考答案:《唐律疏议》原称《永徽律疏》或者《律疏》。唐高宗李治永徽二年(651),长孙无忌等人在《贞观律》的基础上撰定律令,同年完成12篇500条的《永徽律》,颁行天下,永徽三年长孙无忌等人奉命又制定律疏,对律文进行逐条逐句的权威性的法律解释,目的在于说明法条的精神及专门术语的概念,以期各级执法之吏通晓律文,准确适用援引。永徽四年完成,共30卷,附于律文之后,与律文同时颁行,赋予律文同等的法律效力,称为《永徽律疏》。元代以后称为《唐律疏议》。它是我国到目前保存下来最早最完整的封建法典,成为中国封建法典的标志,表现出高超和成熟的立法技术,具有典型性,对后世封建各个王朝的立法产生深刻影响,同时作为中华法系的典型代表,对亚洲特别是东南亚各国产生重要影响。《唐律疏议》的特点是“一准乎礼”,它继承和发展以往礼法并用的统治方法和立法经验,真正实行了礼与法的统一。此外,它是我国古代律学或者注释法学的集大成者,全面和集中体现了律学的发展成就。由上可见,唐律不仅在中国法律史上,而且在世界法律史上都占有重要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