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农业银行某支行会计邹某,利用担任会计服务之便,通过虚构付款人,收款人进行电子汇兑的手段,利用银行某些业务在程序上的漏洞,将银行资金据为己有。如此作案77次共得到赃款2890余万元。邹某的行为构成()。

A.贪污罪

B.侵占罪

C.受贿罪

D.盗窃罪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盗窃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的行为。根据定义,很容易排除B和C。比较A和D,贪污罪的犯罪主体是特定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具有管理、经营国有财产职权的人员。犯罪客观方面,两罪同样具有秘密窃取的行为,但贪污罪还必须具有“利用职务之便”的手段,也就是说要突出“职务性”特征。故排除D。

单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