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某外贸公司与外商签订了一份出口某商品的合同,合同中规定的出口数量为500公吨。在溢短装条款中规定,允许卖方交货的数量可增减5%,但未对多交部分货物如何作价给予规定。卖方依合约规定多交了20公吨,根据《公约》的规定,此20公吨应按 ( )作价。

A.到岸价

B.合同价

C.离岸价

D.议定价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理由] 根据《公约》第52条第2款的规定,如果卖方交付货物的数量大于合同规定的数量,买方可以拒绝收取多交部分的货物。如果买方收取多交部分货物的全部或一部分,他必须按合同价格付款。

判断题
问答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