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背景材料]

某施工单位承揽了一项综合办公楼的总承包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施工单位与某材料供应商所签订的材料供应合同中未明确材料的供应时间。急需材料时,施工单位要求材料供应商马上将所需材料运抵施工现场,遭到材料供应商的拒绝。2天后才将材料运到施工现场。

事件2:某设备供应商由于进行设备调试,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施工单位订购的设备,恰好此时该设备的价格下降,施工单位按下降后的价格支付给设备供应商,设备供应商要以原价执行,双方产生争执。

事件3:施工单位与某施工机械租赁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已到,施工单位将租赁的机械交还租赁公司并交付租赁费,此时,双方签订的合同终止。

事件4:该施工单位与某分包单位所签订的合同中明确规定要降低分包工程的质量,从而减少分包单位的合同价款,为施工单位创造更高的利润。

[问题]

在什么情况下可导致合同无效?

答案

参考答案:

以下情况可导致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解析:

[解题思路点拨]

1.事件1的主要分歧是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期限,应根据《合同法》第62条和第12条的内容来分析。

2.事件2的焦点是逾期交付标的物,遇价格调整的执行方式,根据《合同法》第63条进行分析。

3.事件3是有关合同终止方面的内容,根据《合同法》第91条来分析。

4.事件4属于违反建设工程强制性的规定,应为无效合同。

选择题
配伍题 B型题